用户帐号: 用户密码: Cookie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结核资讯 结核诊断 结核治疗 结防专家 结防机构 药物疫苗 政策法规 养生保健 互动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 战胜结核网 >> 结核资讯 >> 药物疫苗 >> 结核资讯正文
收藏到VIVI | 收藏到365KEY | 收藏到YOUNOTE
【字体: 】           ★★★
用药自我保护五要点
作者:抗痨 文章来源:中健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12

(1)到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门口有绿十字标记的正规药店购药。

    (2)注意药品包装。按规定,药品包装必须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分、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3)检查有效期。凡未注明有效期的药品,一般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5年。

    (4)观察药品外观。如发现水针剂、滴眼剂的溶液中有混浊、沉淀,粉针剂发生结块、潮解,糖衣片有变色、开裂、花斑,胶囊剂发黏、软化破裂,糖浆剂霉变等情况,千万不能使用。

    (5)开具正规发票。购药时应要求药店出具正式发票,如果发现所购药品是假、劣药,可持发票和有关药品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仅能得到保护,还可得到一定的补偿,也使假、劣药不再危害他人。

本文关键字:药品

结核资讯录入:wintb    责任编辑:wintb 
相 关 文 章
  • 中国抗结核药品管理评价试点的主要指标

  • 上一篇结核资讯:

  • 下一篇结核资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有问必答 |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 
    本站大部份信息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本站不承担因内容所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本站刊有您的作品又未署名,请与我们联系。
    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如您想使用本网所登方剂,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Copyright © 2005 战胜结核 版权所有 站长:战胜结核
    珍惜生命,关爱生命
    鄂ICP备06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