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帐号: 用户密码: Cookie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结核资讯 结核诊断 结核治疗 结防专家 结防机构 药物疫苗 政策法规 养生保健 互动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 战胜结核网 >> 结核资讯 >> 法规政策 >> 地方政策 >> 结核资讯正文
收藏到VIVI | 收藏到365KEY | 收藏到YOUNOTE
【字体: 】           ★★★
石家庄市指定肺结核病定点医院
作者:张艳 文章来源:河北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河北青年报讯 (记者张艳) 昨日,记者从石市卫生局了解到,石家庄市肺结核病人住院治疗定点医院暂定为市第五医院、省胸科医院和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其他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收治肺结核病人。据了解,这是石市首次确定肺结核病的定点医院。

  三家定点医院收治病人

  据了解,按要求,肺结核病人治疗以不住院化疗为主。少数伴有合并症和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和对抗结核药物过敏或有严重毒副反应的病人,可在定点医院治疗。定点医院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结核病人出入院登记、转诊工作,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定点医院所设的结核门诊属医疗机构内设科室,对就诊的病人经检查为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将立即报告,并填写转诊单一式三份,转至病人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门诊(市内五区病人转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门诊)。

  定点医院对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将使用全国推荐的统一化疗方案,免费药物由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提供。

  疑似肺结核专人负责转诊

  据了解,自2002年实施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卫X项目)以来,石市累计有22605例肺结核病人得到了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

  石市卫生局要求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市内五区病人转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门诊(暂设在市第五医院院内),农村县(市)区病人转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门诊进行确诊和治疗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有专门人员负责转诊工作,实行以放射科转诊为主、临床科室(呼吸内科等)转诊为辅的转诊制度。

  放射科、呼吸内科等科室医务人员发现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后,要填写《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并告知病人到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门诊进行免费检查和确诊。一份寄送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份由预防保健科备案。

  学生或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中肺结核病人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具治愈诊断证明,持此证明方可复学或复工。

本文关键字:肺结核,肺结核医院

结核资讯录入:wintb    责任编辑:wintb 
相 关 文 章
  • 卫生部公布2月份传染病疫情

  • 黑龙江省公布肺结核等传染病治愈标准

  • 贵阳:全面监测艾滋病与肺结核双重感染者

  • 肺结核报告死亡率稳居湖北第二 八成病人在农村

  • 上一篇结核资讯:

  • 下一篇结核资讯: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有问必答 | 广告合作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 
    本站大部份信息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本站不承担因内容所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本站刊有您的作品又未署名,请与我们联系。
    本网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如您想使用本网所登方剂,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Copyright © 2005 战胜结核 版权所有 站长:战胜结核
    珍惜生命,关爱生命
    鄂ICP备06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