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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免费药物治疗有关规定
作者:战胜结核 文章来源: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23

控制传染源是结核病控制的关键所在,现根据北京市结核病疫情特点及市政府对结防工作要求及全市结核病控制的具体情况,北京市将对流动(外来)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化疗扩大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同时加强病人管理。为使这一措施顺利实施,制定以下相关规定:

  一、免费对象
  1、北京市外来人口中传染性(痰涂片结核菌阳性、排菌)的肺结核病人(除外临时来京会诊、出差等)。

  2、这些病人必须纳入北京市或18个区县结核病防治所登记管理,并使用全市统一方案治疗。

  3、采用不住院治疗,实施DOTS管理的病人。

  4、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提供免费药品。

  5、病人停止治疗或回原籍者将不再提供免费药品。

  二、免费药品及治疗管理的质量监控

  1、提供的免费抗结核药品为: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等五种。

  2、各区、县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对申请享受免费药品对象进行核实(身份证和暂住证)。

  免费抗结核药品使用规定的咨询电话:62253913

本文关键字:结核防治,肺结核,结核,结核杆菌

结核资讯录入:战胜结核    责任编辑:战胜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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