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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枝杆菌感染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5

    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治疗原则】

     1. 贯彻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以下简称化疗)的“十字方针”:

     ⑴早期:应尽可能早发现和早治疗。

     ⑵联合:联合应用多种抗结核病药物,提高杀菌力,防止产生耐药性。

     ⑶适量:剂量适当,减少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⑷规则:按照化疗方案,按时、规范服药。

     ⑸全程:必须教育患者坚持完成全疗程治疗。

     2. 化疗方案的制订与调整用药的基本原则:

     ⑴按照患者不同的病变类型选用国际和国内推荐的标准化疗方案。

     ⑵对获得性耐药患者的化疗方案中,至少包含有2种或2种以上患者未曾用过或病原菌对之敏感的药物。

     ⑶切忌中途单一换药或加药,亦不可随意延长或缩短疗程。掌握好停药或换药的原则。

     ⑷治疗过程中偶尔出现一过性耐药,无须改变正在执行的化疗方案。

     ⑸合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艾滋病患者避免使用利福平。

     3. 痰结核菌阳性的肺结核病患者是治疗的主要对象,痰菌阴性但病灶活动者亦应予以治疗。

     【病原治疗】

     1. 一般分为强化治疗阶段(强化期)和巩固治疗阶段(巩固期),标准短程化疗(疗程6~9个月)方案中强化阶段以3~4种药物联合应用8~12周,巩固阶段以2~3种药物联合应用。

     2. 用药方式:(1)全程每日用药;(2)强化期每日用药,巩固期间歇用药;(3)全程间歇用药。

     3. 治疗慢性传染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的可选药物:对氨基水杨酸、丙硫异烟胺、卷曲霉素、环丝氨酸、阿米卡星、氧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和克拉霉素、氯法齐明等。

     4. 治疗慢性传染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的疗程:强化期至少3个月,巩固期至少18个月。

    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治疗原则】

     1. 不同种类的非结核分枝杆菌对药物治疗反应不一,故应尽早进行病原检查和药敏试验,选用抗菌药物。

     2. 结核病用药的“十字方针”也适用于非结核分枝杆菌病,通常需联合用药,一般以3~5种药物为宜。

     3. 多数非结核分枝杆菌病,疗程为6~24个月。

     4. 某些快生长型非结核分枝杆菌病,可能需要同时外科手术治疗。

     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艾滋病患者合并鸟分支杆菌复合群感染者须终身用药,但应避免使用利福平。

     【病原治疗】

     非结核分枝杆菌病的主要病原菌有鸟分枝杆菌复合群(MAC)、龟分枝杆菌、脓肿分枝杆菌、偶然分枝杆菌、溃疡分枝杆菌等。

     常用的药物有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利福喷汀、氯法齐明、喹诺酮类、阿米卡星等,阿米卡星用药不可超过3个月。

    麻风分枝杆菌感染

     麻风分枝杆菌感染主要通过与麻风病患者的长期密切接触传播。

     【治疗原则】

     1. 明确诊断后应尽早开始规范治疗。

     2.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用多种药物联合化疗,可提高疗效,降低复发率。

     3. 应密切注意治疗药物的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功能。

     【病原治疗】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成人麻风病患者治疗方案如下:

     1. 多菌型:利福平+氨苯砜+氯法齐明,疗程24个月。

     2. 少菌型:利福平+氨苯砜,疗程6个月。

本文关键字:分枝杆菌,结核,抗结核药,临床应用

结核资讯录入:wintb    责任编辑:wi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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