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刊自1998 年第12 期刊出中国结核病分类法以来,先后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就新分类法中存在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为了活跃学术气氛,本刊选择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几篇刊出同时欢迎广大读者就本刊发表的各类文章(包括述评、论著、论著摘要等) 发表自己的看法。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1998 年第12期上刊登了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重新修订的中国结核病分类法[1] ,同时刊登了全国结核病分类法研讨会纪要和一组由数名结核病专家撰写的专题笔谈,内容丰富。与1978 年修订的肺结核五大分类法相比重新修订的中国结核病分类法有较大的进步,这在专题笔谈中已有充分的表达,恕不赘述,下面仅就新的结核病分类法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不妥之处恳请同道指正。 1、既然是分类就应当遵循分类的基本规则,如分类后所分出的各个子项的外延必须互相排斥,否则就会出现“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又如同一次(层次)分类中必须按照同一标准划分,否则就会出现混淆根据的错误。如按上述规则考虑一下重新修订的结核病分类法就会发现其中存在“子项相容”的错误。众所周知按照发病机制和过程分类,结核病只能分为原发性结核和继发性结核。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肺外结核实际上都属于继发性结核。这也就是说按照新的分类法分类,各个子项间是相容的。如按结核患病部位来分,只能分出肺内结核和肺外结核,按此衡量现有的分类法中各个子项也有相容情况;其次,同一个分类法中既按原发、继发分类,又按患病部位划分,依据的分类原则不统一,必然会造成分类上的混乱。 2、根据结核病的发病机制可知血行播散型结核多由原发型肺结核发展而来,成人更多见于肺内。肺外结核病灶破溃结核分支杆菌进入血液循环。急性粟粒型肺结核是急性全身血行播散型结核的一个重要部分。结核分支杆菌可以通过血液循环到达全身各个脏器,急性血行播散型结核实际上是一种全身性结核。因此确切地说,新的分类法中第二型应称为血行播散型结核,而不是血行播散型肺结核。从发病过程的急缓来看,可分为急性血行播散型结核和亚急性、慢性播散型结核;从累及部位来看,又可分为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和肺外结核,如结核性脑膜炎等。 3、支气管内膜结核尽管不如肺结核那么多见,但仍旧比较常见,新的分类法中应当将其包括在内,是否可归于继发型肺结核? 4、陈旧性肺结核,包括病灶钙化、纤维化,如不包括在内似乎不合理,因为这是客观上存在的事实。至于说到将其列入分类中会增加随访、管理工作量和收效不大则是另外一回事。 5、新的分类法中将浸润型肺结核(包括原来的结核球、干酪性肺炎) 和慢性纤维空洞型结核统归属为继发性肺结核不够妥当,这样不便于临床上诊断,同时由于上述肺结核的病变性质、X 线形态及对化疗反应并不完全一致,硬性地将这些病变性质和形态不同的肺结核划归于继发性肺结核对指导治疗不利。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何权瀛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 中国结核病分类法.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1998 ,21 :716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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