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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须按规程治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7

  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程服药,否则很容易产生耐药性。

  据悉,我国对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治疗全程督导,初治病人疗程6个月,复治病人疗程8个月,肺结核患者只要能够保证足够的疗程,坚持正规服药,95%以上的初治患者可治愈。然而,部分患者在治疗一段时间后,因为症状缓解而中断用药,结果使结核菌产生了耐药性,再进行治疗不仅效果差,很难治愈,而且一些病人还可能传播耐药菌,给社会也造成一定危害。因此,市疾控中心提醒,患了肺结核应到现住址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结核病门诊进行正规治疗,在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家人、志愿者等督导人员的督导下,严格按照医嘱服用每剂药品。

本文关键字:结核病,肺结核

结核资讯录入:wintb    责任编辑:wi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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